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是進一步提升我國產業能力與全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然而,實踐中,“兩創”融合發展還面臨許多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科技與產業融合發展中長期存在的“兩層皮”問題,亟須分析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并予以破解。
一、“兩層皮”現象緣何長期存在?
科技與產業的“兩層皮”問題并非中國獨有,而是一個世界性難題,這是因為科技工作者和產業人士在角色定位、工作性質、目標導向和政策影響等方面上具有本質上的差異。
一是角色定位不同。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性質是為人類社會創造公共知識,其工作帶有公共性和公益性;而產業人士的任務是為社會創造有價值的產品來獲得回報,其工作帶有私利性和商業性。
二是工作性質不同。由于公共性特征,科研人員需要有穩定的工作環境,如收入穩定、職位穩定等,才能本著“板凳甘坐十年冷”的精神潛心從事科學研究;而產業人士的工作特性是先投入才能獲取不確定性的回報,比如有可能在大量投資生產后,產品不被市場接受或者被競爭對手擊敗而導致虧損。
三是目標導向不同。科技人員以服務社會為己任,追求專利、課題等科研產出;而產業人士則以提升自身利潤為目標,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包括增加利潤、降低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市場份額等。
四是政策影響不同。科技工作者更關注公共政策,如評獎評優、科研認定等方面的指導和規范,以及相關的政策設置;而產業界則對能影響其經濟利益的政策較為敏感,如稅收、補貼等直接影響政策,或行業規范、競爭法規等間接影響政策。
二、實踐中為何“強扭的瓜不甜”?
由于兩類主體存在差異,在實踐中若將“兩創”融合發展演變為強行推動“產研合作”,“兩層皮”問題將一直存在。
從院校端來看,一方面,院校機構的核心目標并非將成果進行產業化,出于學科評估、院校排名等考核評價壓力,科技工作者僅僅滿足于實現從0到1的研究,其目標是發論文、拿課題、評職稱、獲榮譽,至于從1到10再到100甚至大規模產業化的應用型研究和試驗發展研究,都不在其核心訴求范圍,因此其內在沒有跟產業界合作的動力。
另一方面,面對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企業主體,他們對科技的需求差異很大,院校因受科研規律、人員能力、經費等方面制約,無法滿足千姿百態的企業訴求,因此科研往往遵從于學科邊界及學科發展需要,而不是產業界的需求,企業希望從院校“拿來即用”的目標勢必落空。
從產業端來看,企業在跟院校合作的過程中,本著“拿來主義”的想法,希望科技成果能夠直接用于生產經營,但現實卻事與愿違,一方面院校成果產業化還需要繼續投入大量經費,如進一步的實驗設備、人員勞務等,如此巨額的投入往往使企業望而卻步;同時,這種投入的回報也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我們的調研中有企業反映,其與高校合作的技術通常是行業共性的,他們很擔心自己投錢花精力跟院校研究出來的成果,由于保護不力而被競爭對手竊用,反而為同行做了嫁衣,這種個體投入帶來的共性產出會讓企業望而生畏。
從制度端來看,當前院校的考核依然歸屬于教育部門,而教育考核的導向還是較大比例取決于學術論文、人才培養等方面,對于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權重和重視程度不夠。此外,目前的政策對企業也鼓勵不足,以政府大力支持的產教融合為例,根據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企業設立產教融合基地所發生的費用,可以參照職業學校享受用地、公用事業費等優惠,但在現實中存在基地申請學校優惠時被認定為企業、申請企業優惠政策時被認定為學校,從而陷入兩邊優惠政策均不能享受的“非企非校”尷尬處境。除了降成本激勵外,在企業申報項目、參與招投標等經濟活動中,均沒有相應的產教融合前置項或加分項,企業主動參與意愿不強。
從第三方中間市場端來看,由于院企直接合作難,中間需增加第三方機構環節的橋梁紐帶,以鏈接院企之間的功能錯位。但目前我國第三方中間機構整體發展滯后,職責賦能不夠,承轉能力不足。一方面,整體發育不充分。相對于西方發達的第三方機構,我國目前還有較大差距。如在推動技術向企業應用過程中,各類技術中介未充分發育,沉睡的專利多,針對性的概念驗證和小試中試平臺缺,產業化失敗率高。行業協會商會雖然數量多,但總體活力不足,工作人員少且專業性不強,承接政府職能能力不夠。一些業務由政府機構改革后轉換的行業協會長期壟斷,內生于市場的草根行業商會“分不到羹”。另一方面,政策對第三方機構束縛較多。如目前行業協會商會對本行業人才現狀了解較深,有能力、有意愿代表行業跟院校進行合作,但并未得到賦權,更無相關資源支持。
三、“死亡之谷”如何跨越?
當前,最重要的是在具有全社會屬性、非營利性的院校和私有法人屬性、營利性的企業之間搭建一個第三方機構“橋梁”,并建立強大的市場體系,更好助力科技成果走出實驗室,跨越“死亡之谷”邁向產業化。這里所提及的第三方組織可以由學校單獨設立,也可以脫離于學校由社會機構承擔,關鍵點是要獨立于院校科研活動,具備產業意識和商業判斷力。
這方面,歐美西方國家的探索經驗值得我們借鑒。美國斯坦福大學1970年成立的技術許可辦公室,助力師生把科技成果轉化為造福社會的有形產品。英國牛津大學全資成立的技術轉移公司,每年達成許可協議超過100份,并組建了70多家衍生公司。此外,西方的概念驗證中心也值得借鑒。截至2022年上半年,美國高校概念驗證中心的數量已達42個。主要通過提供種子資金、商業顧問、創業教育等活動,彌合高校科技成果與市場化成果之間的鴻溝,跨越科技成果轉化的“死亡之谷”。
為此,建議在我國大力發展包括行業協會商會、技術經紀、人才服務、法律會計等第三方組織,并在實踐過程中為第三方組織全方位賦能,以更好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真正融合。
一是加強政策支持,明確第三方組織主體職責。建議在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文件,明確第三方組織是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推動院校、企業與第三方組織機構的聯動與合作,使其深度參與技術轉化、應用研究、投融資、評價認定等領域,允許其在這個過程中獲得合理的市場化利益回報。
二是深化職能改革,擴大第三方組織作用空間。通過法律法規等形式明晰第三方組織作用發揮空間,為長期發展提供保障。重點在于建構政會新型關系,即政府對第三方組織負有服務和監管的責任和義務;第三方組織對市場主體負有服務的職能。
三是提升競爭環境,避免第三方組織行業壟斷。政府在推進第三方組織建設初期,可以在不同分類行業,重點對接至少兩家頭部第三方組織,同時鼓勵其他第三方組織充分發育,動態進入合作目錄,避免獨家壟斷,讓院校和企業能夠用腳投票,優勝劣汰,使第三方組織真正進入社會和市場,以優質服務求生存和健康發展。政府相關部門在從第三方組織購買服務時,要適當照顧不同的服務提供方,培訓均衡承接政府職能的能力,形成良性競爭局面。
四是提供關鍵要素,提升第三方組織服務能力。一方面,要為其提供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來源。要充分動員地方政府、產業界、金融界等各方力量,如地方政府可參照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的模式采取“撥投結合”形式提供資金;行業龍頭企業也可以參與建設并提供支持,行業聯盟也可以組織各企業積極參與出資,以幫助企業更好對接科技創新資源;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則應提升對第三方服務類機構的融資能力,將科技貸款政策更好復用到這類機構上。另一方面,由于第三方組織屬于人才密集型行業,要為其提供人才保障,積極引導、鼓勵各類技術、法律、財會、金融人才投身于科技成果產業化事業,促進其更好發揮作用。
五是加強考核監管,促進第三方組織高效運轉。政府要承擔起對第三方組織的考核監管的職責。一方面,要加強結果績效考核。結合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的特點,建構第三方組織的作用發揮考評實施細節,就第三方組織的遵紀守法、機構與組織建設、職能發揮、服務能力和績效進行定期考評,為提升和修正面向企業需求的公共服務能力提供依據。另一方面,要重視過程監管。在過程中及時糾正各種可能的偏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