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企業函〔2023〕259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按照《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指南》(以下簡稱《管理指南》),省廳將于近期開展2023年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
(一)申報條件
符合《管理指南》第五、六、七、八條要求。
(二)申報范圍 符合條件的創業輔導基地,創業園、孵化器,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產業集聚區中面向小微企業的園中園,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學科技園,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設立的創業創新基地等均可申報。
(三)申報程序
1. 申報單位向所在地縣(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進行初審和實地核查,擇優向省廳推薦。
3. 省廳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各市推薦的基地進行評審和實地測評,擇優認定為河北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二、到期復核 按照《管理指南》第十六條規定,對達到復核年限的省級示范基地進行復核。請各有關市局負責組織本區域相關基地(附件2)提交復核材料(與申報材料相同),不提供復核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省級示范基地稱號。省廳將對復核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復核不合格的撤銷省級示范基地稱號,不再納入省級示范基地管理范圍。
三、其他事項
(一)2023年示范基地認定和復核采取網上申報與報送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請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區改發局負責組織本區域申報單位登錄河北工業企業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申報說明見附件3)。
(二)請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區改發局于6月30日前將推薦文件、申報認定和復核材料(膠裝紙質一份,word版和蓋章PDF版用光盤)報省廳中小企業處。
(三)申報認定和復核材料要嚴格按照申請報告要求的內容和格式進行整理。
聯系人:耿興中 0311-87802550
網上申報技術支持:0311-85866036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和平西路402號104室
附件:1.匯總表、推薦表 、申請報告
2. 復核名單
3. 網上申報說明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