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實行民主管理,是企業職工參與企業管理、體現主人翁地位、維護其自身權益的主要途徑。在新的形勢下,如何搞好企業內部的民主管理工作,筆者認為,應著重在實踐中探討以下幾條途徑:
1、完善職代會制度,確保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實。職代會是企業職工開展民主管理的主要渠道,職代會職權能否真正落實,往往取決于職代會機制的完備性及有效性,所以應建立與之相配套的制度及機制。凡重大事項或重要的規章制度出臺前,都要進行職工代表組組長聯席會議共同商討后確定,以避免“一言堂”作風及武斷“拍板”所遭致的重大失誤等不良后果,充分發揮職工群眾參政議政的權利。
2、完善企務公開機制,用“透明”共鑄和諧。企務公開是實施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其最大優勢在于讓職工知情、參與、監督。“參與權”是以“知情權”為基礎的,落實“知情權”是為了更好地行使“參與權”。在繼續推進和完善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務公開制度中,要加強認識,進一步在推行公開中統一,在統一認識中深化。
3、強化勞動爭議調解機制,促進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堅持以制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加強信訪和調研工作,完善民主接待日制度。針對職工提出的難點、熱點問題,聽取意見,化解矛盾。做到傾聽群眾有耐心,處理問題有決心,對待職工反映的問題確保件件有落實,力爭達到職工群眾滿意率100%。
4、堅持民主評議干部制度。將職工群眾對領導干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學習作風認不認可,作為檢驗領導干部是否稱職的重要標準。既按照德、能、勤、績、廉、學六個方面標準評議,同時又進行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方面的定性考核,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評議,使代表們敢說真話、說實話,堅持原則、實事求是。
5、堅持把民主管理作為工會工作重點的原則。工會作為一個有代表的群眾性組織,它所代表的是勞動者的整體利益。按照法律的規定,工會組織應當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實行民主監督,尤其是當企業單位制定涉及職工利益的規章制度以及召開研究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生活福利、社會保障等問題的會議時,都應當依法通知工會的代表參加。只有保證工會組織從源頭參與協調勞動關系,發揮主體作用,才能更好地維護好職工的整體利益。
總之,要扎扎實實地搞好企業內部的民主管理工作,重要的一點是把民主管理貫穿在企業的各個環節中,讓廣大職工群眾參與企業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職工的主體作用。這樣,民主管理才有威力,才能真正發揮作用,才是現代企業沿著健康軌道不斷發展的有效途徑。